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水利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法治水利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
陈忠豪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组织班子成员全面系统认真学习研究《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梳理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结合水利部门当前法治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谋划措施,部署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和市委依法治市会议精神,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学懂弄通法治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为引领,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动力,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十四五”开局起好步、描绘好新时代景德镇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制定法制建设计划,解决法制建设问题。
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豪带领局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重要指标,督促指导水利系统干部学法用法,担当作为,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
2021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市水利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实施方案》、《景德镇市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景德镇市水利局2021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等文件,作为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计划书和责任状,细化标准、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科学统筹谋划全年法治建设工作。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一是准确界定制定的行政文件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将所有的文件都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坚决避免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程序制发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落实控制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三是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会议研究和省厅法规处审查之前,都经由法制工作机构(法规与监督科)和局法律顾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进行合法性初审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2010年至今,我局共清理各种规范性文件67件,其中:逾期废止5件,失效6件,修改1件,继续有效55件,并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行政执法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陈忠豪带头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据指导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明确执法公示范围、内容、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二是在水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动亮明身份,持证执法。建立实施了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进行全记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部门执法形象。对进入执法程序的水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并进行了网上信息公示,加大执法力度。三是编制了行政执法记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了行政执法事项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在日常执法和监督检查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五是在日常执法和监督检查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中涉及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办限期解决。六是加强了水事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平台建设,成立了机构、专家库和四个功能分区,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和十项规章制度,聘请了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和法律顾问。2021年,我局的“水事矛盾纠纷一站式行政调解中心”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一级行政调解平台。
(五)遵守行政复议决定,坚决守牢法治底线。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法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支持本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开展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情况。按期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答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积极支持配合执行案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六)开展大型普法活动,提升干部法律素养。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水利“七五”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首先,我局每月开展一次学法考法活动,通过邀请省水利厅、市普法办和我市水利专家库的专家授课,学完后开展闭卷考试,对因出差等原因不能参加和考试不及格者,一周内组织补考。截至目前,共举办了8场专题讲座。其中:法律讲座3场,法规讲座5场。每次讲座,前任局长和陈忠豪都挤出时间,率先垂范,亲自参加讲座和考试。法制讲座使全市水利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得到了大幅提高。其次,我局不断创新普法和法制宣传手段,通过不同宣传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3月22日在市人民广场举办了“世界水日”大型专项现场宣传活动;二是“中国水周”期间,在市电视台滚动播放法制宣传底线游走字幕,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和防汛平台,发送手机公益宣传短信;三是在水利网站设置专栏,利用《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四是发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画册、宣传资料;五是在党政机关、高速公路进城路口及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利用全市户外大屏滚动播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宣传标语。在全市公交车电子显示屏上播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宣传内容;六是制作宣传展板,印制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利宣传手册等;七是赴企业、工地、学校对取水大户、采砂从业人员、师生等进行现场宣传;八是组织开展了系列水利部、司法部百万网民学法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上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薄弱,法治宣传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对标省市法治建设考核目标任务,调整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通过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利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局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五是持之以恒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网上办”为重点,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六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特此报告。
景德镇市水利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