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的内容,我单位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景德镇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德大道58号,邮编:333000,电话:0798-85240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进一步通过政府信息网后台,不断完善水利网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运用载体,还扩展微信公众号平台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水利工作;另一方面,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布原创内容80篇,中央主流媒体上稿13篇,省内主流媒体上稿15篇,行业主流媒体上稿20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或书面形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动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网站建设等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通过官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系统梳理我局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建设政策法规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及时动态更新,并提供在线便捷查阅、检索等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新增工作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责任机制。根据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调整成立了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落实了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全局工作重点。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豪同志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常。
二是健全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编辑人员初审,科室主要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政务公开信息“三审”制,确保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安全、准确。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在进一步通过政府信息网后台,不断完善水利网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运用载体,还扩展微信公众号平台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水利工作;另一方面,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021全年,我局接受办理行政许可159项,办结159项,办结率100%; 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接受办理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其中水资源费151.84万元,自备水源排污费37.82万元,全年合计189.67万元;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涉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时效性不够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力争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景德镇市水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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