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保护与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14 17:34 访问量:

景德镇市在总结近年来河湖长制工作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导,围绕中央提出的河长制“六大任务”,落实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相关要求,结合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和河湖管理能力提升等七项任务。

一、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精心打造昌江百里风光带,在巩固南河、西河、磻溪水示范河流综合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将生态河流综合治理延伸到其他流域,美化河湖面貌,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

在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的同时,景德镇市实施了南河玉田、昌江区杨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精心打造昌江百里风光带,以“一江三河六山”为重点,推进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山水生态修复和城乡环境治理,先后建成昌南湖、西河湾、龙湖湾、香山公园、竹石洲、南门渡、中渡口码头、浯溪口坝址公园等景点。

另外,景德镇水利枢纽工程作为景德镇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一号工程”,列入了江西省百日攻坚重点项目,已于20215月完成大坝主体工程建设。景德镇市还开展乐安河水系综合治理,实施了洪岩旅游总体开发建设(三期)PPP项目、乐安河一江两岸循环道景观建设工程、涌山镇锦溪河两岸风貌提升工程等,河湖治理累计投入资金近40亿元。

二、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

2020年底,我市已完成完成了44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划界。印发了《深入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推动河湖管理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持续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共六轮“清河行动”,同步推进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的河湖“清四乱”整治、非法采砂整治、水域岸线利用整治等17个专项行动。2021年全市“清河行动”中排查出的102个河湖突出问题已提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率100%。随着一批危害河湖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景德镇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水资源保护工作

2019年,浮梁县作为省当年首个进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的县,也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对江西2018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复核后第一个顺利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的县。

景德镇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总投资1.67亿元,工程起点为玉田水库大坝,终点为新洋湖水厂配水井,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浮梁县湘湖镇陈家畈村新建日供水量10万立方米的加压泵房1座,改造玉田水库大坝至加压泵站8.07公里渠道,铺设12.02公里DN1000供水管道,其中约3.6公里管道位于何家桥路和站前四路地下综合管廊中。该工程于20209月开工建设,202012月中旬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具备通水条件。

四、水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一是配合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制定我市“十四五”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及达标年限。并对今年以来有过月度超标的断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我市地表水断面稳定达到目前考核目标,全市水生态环境长期稳步向好。20211-11月,我市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排名全省第一。二是继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促新排查出的经公桥水厂和蛟潭水厂等2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2个水厂的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编制完成,组织召开了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专家评审会,正在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技术报告。三是编制完成我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点,并报市政府审批通过,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四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率先出台全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审批工作指导意见,2021年共完成6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审批。

五、水环境治理工作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积极筹措项目资金,采取系统治理措施,全力推进消灭劣V类水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打好一套水环境治理的“组合拳”,20188,圆满完成了2016年以来出现过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南河河口、关山村、昌江庄屋下、野鸡山等4个断面的治理任务,原环保部约谈反馈的问题全部得到了整改落实。目前全市境内主要河湖监测断面未出现V类及劣V类水。

六、治理河道采砂工作

重拳出击,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强化部门联动发力,持续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全力开展“行业清源”。一是深化九部门河道采砂联合整治机制,联合检察、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全市河道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沟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两法”衔接等长效机制,依法常态化打击、查处非法采砂运砂行为。二是充分发挥基层两级河长巡查监管作用,整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力量,全方位推进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河湖卫士监督执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清河行动”等整治行动,集中协调解决河道采砂治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通过每月举办学法考法活动,加强水利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建设,深入调查取证,规范办案流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是探索我市砂石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尝试采取“五统一”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促进砂价平稳可控,全面规范砂石行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河道采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随着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境内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市水事秩序有了明显改善。一是规范了采砂船只。在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废弃采砂船舶(含机具)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排查摸清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废弃采砂船舶的情况,严格落实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联合交通部门对100余艘废弃釆砂船舶进行切割销毁。同时,严格落实集中停靠管理有关规定,昌江12条按照指定的3个点进行集中停靠,维护全市河道采砂管理良好秩序。二是保护了水生态环境。通过建立健全全市九部门河道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以及“河长+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合联动,依法常态化打击、查处非法采砂运砂行为,境内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不断守护瓷都秀美的水生态环境。三是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持续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杜绝了群众非法采砂行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七、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以发展为主线,践行群众路线,树立水土保持生态文明观念,突出保护优先和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2021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52.23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63平方公里,重点预防保护面积15.6平方公里。

八、监测站网建设

我市已于2019年建成5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分别是镇埠站、南河河口站、鲇鱼山站、戴村站和野鸡山站。并于2020年新建(改造)6个长江经济带水站,其中:新建5个水站(分别是:乐平十里岗水站、浮梁县罗家村水站、浮梁县进坑村水站、昌江区关山村水站和珠山区洋湖水厂水站)和升级改造1个水站(乐平共产主义水库水站)。下一步,我市已筹备将于2022年建设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站。

水质自动监测站均配置了水温、溶解氧、pH、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共9项监测指标,可实现对控制断面水质9项指标的实时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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