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江风光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本次“清四乱”整治范围为全市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将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建立健全我市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瓷都人民的幸福河。(建管与农水科 彭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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